龙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实现多方和谐共赢
来源:龙岩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近期共收取四笔保险保证金,金额约970万元,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也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部分县(市、区)也已经开始以银行保函、保险保证和担保保函等形式收取工资保证金。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龙岩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在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创新领域位于全省前列。
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全覆盖。分行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市人社局牵头分别与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铁办和国家电网龙岩供电公司等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在全省率先实现建设施工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实行差异化缴存。在建项目创建“无欠薪项目部”验收合格的,可分批次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降低保函担保额度。在建项目因拖欠工资被立案查处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必须按标准的1.5至2倍补缴工资保证金。
此外,推行方式多样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保险保证和担保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形式缴存工资保证金,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