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章兴 公司业务 产品与服务 新闻资讯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News

芗城今年有农村危改造指标2000户,有专款补助,具体如下


 

芗城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我区主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危房改造任务,省下达我市改造任务为8000人(2000户)市下达我区改造任务为10户,根据各镇实际,将改造任务具体分解为:天宝镇4户、石亭镇6户。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本着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其他贫困农户从扶贫办精准扶贫的对象中选取安排。
   (二)补助标准
   1、省危房改造任务对象。省级财政给予每户9200元补助,改造对象只能在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整治村庄以外,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的农户中筛选安排。
   2、对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又属于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按国土资源渠道每户享受省级补助10000元。
   3、对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旧村复垦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其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叠加补助,补助资金从当地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中列支。
   三、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审批
   1、农户申请。危房改造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危房改造审批表》(附件2),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镇人民政府。
   3、入户审核。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人民政府(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区城建局,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公示。区城建局对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二)项目管理
   1、抓好项目工程管理。一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各镇村建站要引导农户选用省、市、县级通用图,也可以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属于个人设计的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结构安全。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村民危房改造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是建筑风貌管理。属于传统村落中危房改造的,应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除统规统建外,不搞大面积平整场地,不搞削山填塘,不破坏原有山水肌理和道路走向,尽可能保留原有形态和风貌。

 


 

三是工程竣工验收。属于统规统建的,由各镇组织验收;属于分散改造的,由各镇配合业主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应填写《福建省XXXX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附件3)。四是技术指导。各镇村建站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2.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要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区城建局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补助金额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区财政局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3.做好信息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附件4),各镇要做好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同时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区城建局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督促指导乡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28日前填写好月份进度表(附件5),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区城建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发改局、财政局、城建局、各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城建局。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危房改造的实施,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危改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二)加强资金筹集
   1.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和银行信贷等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区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改造对象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三)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危房改造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将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

 

 

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网站首页 | 关于章兴 | 公司业务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网站统计

电话:0596-288345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5-2幢7楼(交通银行电梯入口)

漳州市章兴担保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6版权所有 闽 ICP备160045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