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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Government

小城镇建设,施工企业的重大机会



10月10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建村[2016]220号)。

《通知提出,各地要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2、各分行要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努力拓宽小城镇建设的融资渠道

3、可将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作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可以看出,在接下来的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正在为大力推广PPP模式做“试验”。

解决融资难

在此之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曾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主导PPP项目的推行工作。

融资难,是PPP项目难落地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因为一些大型的PPP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导致大部分的金融机构不敢贸然“接手”。

而小城镇建设,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服务设施领域,并且是以县级城市为主展开。因此,不论是投资金额,还是工程规模方面,都注定成为“大力推广PPP模式”的实验田

市政、基础设施占主流

1.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土地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房建设或货币化安置;水网、电网、路网、信息网、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水体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学校、医院、体育馆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配套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标准厂房孵化园、众创空间等生产平台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交流中心、民俗传承基地等展示平台建设;旅游休闲、商贸物流、人才公寓等服务平台建设;其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信用保证:明确各部门职责

住建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省级住建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协调县(市)申请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贷款,解决相关问题。

县级住建部门:掌握政策性信贷资金申请、使用等相关规定,组织协调小城镇政策性贷款申请工作,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农发行各分行: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小城镇建设的融资渠道

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通知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建村[2016]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切实推进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特色小镇和推动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政策性信贷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好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不断加大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全面推动小城镇建设发展。

二、明确支持范围

(一)支持范围。

1.支持以转移农业人口、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承载能力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及房屋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房建设或货币化安置;水网、电网、路网、信息网、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水体生态系统与水环境治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学校、医院、体育馆等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小型集贸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活超市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为促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的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厂房、孵化园、众创空间等生产平台建设;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交流中心、民俗传承基地等展示平台建设;旅游休闲、商贸物流、人才公寓等服务平台建设;其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将小城镇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以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统筹调配信贷规模,保障融资需求。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对相关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三、建立贷款项目库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项目培育工作,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对接,共同研究融资方案,落实建设承贷主体。申请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小城镇需要编制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应分支机构提出建设项目和资金需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应编制本省(区、市)本年度已支持情况和下一年度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清单),并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库(http://www.czjs.mohurd.gov.cn)。

四、加强项目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县(市)申请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贷款,解决相关问题。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掌握政策性信贷资金申请、使用等相关规定,组织协调小城镇政策性贷款申请工作,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要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普及政策性贷款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各分行要积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小城镇建设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小城镇建设实施主体提供重点项目建设基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小城镇建设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林岚岚、贾一石

联系电话:010-5893443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础设施部 周斌、傅卫华

联系电话:010-68082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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