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闽政〔2016〕2号)、《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532号),支持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建设,现予发布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精神,推进我省互联网孵化器发展,促进互联网创新创业企业健康成长,对经过省级认定的2016年度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建设予以项目支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2016年第一批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报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互联网孵化器名称(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稻田创业小镇 |
中联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2 |
鑫点梦谷创业园 |
福建鑫点梦谷创业园有限公司 |
3 |
紫藤青创 |
福州紫藤青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 |
中国·福州互联网+产业园 |
福建高盛云谷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 |
特力林孵化器 |
福建特力林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6 |
闽南理工学院创客园 |
闽南理工学院 |
7 |
泉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
福建省万祥商城发展有限公司 |
8 |
泉州软件园孵化器 |
泉州天九孵化器有限公司 |
9 |
云天互联网孵化器 |
安溪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10 |
信迈润土(尤溪)电子商务产业园 |
尤溪信迈润土闽中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11 |
互联空间创业孵化器 |
龙岩市互联空间创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 |
龙岩腾云创客空间 |
龙岩腾云创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016年第二批福建省互联网孵化器名单另行公布。
3.申报时应规划填写项目申请书,互联网孵化器名称即为申请项目名称,同时不得遗漏平台上年度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费用和平台运行管理费用。
4.补助标准为30万元,所需经费从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基金中支出,经费用于孵化机构运营费用补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5.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经核实弄虚作假的,追回补助经费。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序号 |
项目 |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
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 |
受理处室 |
||
1 |
2016年第一批互联网孵化器 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 |
2016年9月1日 |
2016年10月8日 |
高新处 |
||
2 |
2016年第二批互联网孵化器 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名单另行公布) |
时间另行通知 |
时间另行通知 |
高新处 |
2016年第一批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报开始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2016年第二批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上传附件。
设区市科技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重点领域 |
优先主题 |
代码 |
高新处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
2016年第一批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 |
2016H80201 |
2016年第二批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 |
2016H80202 |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伟伟 刘旭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906室
联系电话:0591-87645581 87645522
高新处 联系人:黄绍才 联系电话:0591-8788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