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推“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来源:海峡导报
漳州将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这是从漳州市人社局印发《漳州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中获悉的。
在行动措施上,漳州将采取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举措。该计划要求建筑市政、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计划争取落实好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各项制度。
在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上,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大力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计划,将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逐步将工资保证金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欠薪行业。